一、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保险赔吗
根据我国针对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副驾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行为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最高为人民币20元的罚金。若对该项处罚结果表示不服,当事人有权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而导致交通意外发生,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则有可能涉及到保险赔付问题。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款吗
关于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的相应处罚措施为:
首先,若是在一般的市区道路上行驶时,副驾乘人员若未能佩戴好安全带,通常仅会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告处理。若经监管交警提醒后,相关人员能积极配合并立即将安全带正确地佩戴好,便无需缴纳任何罚款。
其次,倘若机动车行驶于市内快速干道或高速公路等特殊路段中,副驾乘人员同样未佩戴好安全带的话,那么将面临的不仅仅是口头警告,同时还需承担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依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高速公路行驶期间副驾驶人员应恪守乘坐规则,严格遵守包括按规系好安全带等在内的各项规定。对于违反此项法规之行为,将面临最高达人民币20元的罚款惩戒。然而若对此类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当事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在高速公路上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引发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便可能牵涉到保险理赔事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