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诉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这一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主要由其法定最高刑所决定。若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之际,则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五年;若其法定最高刑在五年及其之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这样的区间内,那么追诉时效期限则被规定为十年;依此类推,当法定最高刑达到十年或者更长时,追诉时效期限也随之拉长至十五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这种极端情况,追诉时效期限则被设立为二十年。至于在追诉时效期限长达二十年后是否仍有必要进行追诉,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批并获得核准许可才行。故此,对于任何犯罪而言,其追诉时效期限都应当与具体的法定最高刑相符合方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故意伤害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起诉时效具体如下:若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轻度受伤且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其起诉时效为五年;倘若受害者受到了重伤,那么其起诉时效则为十年;而当受害者因该犯罪行为不幸离世或犯罪分子采用了极端残忍的手段导致受害者重伤并留下永久性残疾的严重后果时,其起诉时效延长至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恶性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时限与其法定最高刑罚的程度紧密相连。例如,如果法定最高刑罚未满五年,那么该罪名的有效诉讼时效即设定在五年内;倘若法定最高刑罚介乎于五年与十年间,那么有效的诉讼时效将会延长至十年;而当法定最高刑罚达到十年以上但不超过十五年时,有效的诉讼时效将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况下,有效的诉讼时效则会被设定为二十年。然而,若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限制,则需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特别审批。因此,可以明确地说,恶性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时限与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最高刑罚之间存在着直接且密切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