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要多少钱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款所述之原则,各相关审判权力机关在设定取保候审担保金数额时,应全面考察评估保障诉讼程序有效开展所需的额度,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现实社会风险程度,案件的复杂性及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轻重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程度,以及被取保候审者自身的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金要退吗
根据相关法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当取保候审期结束时,该笔保证金将应退还给当事人。在具体操作上,当事人可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登记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各个有关的审判权力机构在设置取保候审担保金的金额时,必须全盘综合考虑并精确评估诉讼程序得以有效展开所必须满足的需求,被取保候审人员在现实社会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案件所涉及的复杂性及其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轻重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程度,以及被取保候审者本身的经济收入、财产持有状况等多元化因素,从而尽力保证这个金额设定的合理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