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被拘捕的人员,若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请求其审批。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为一天至四天不等。针对那些涉及流窜犯罪、反复实施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等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展到30日。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倘若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在接收到通知之后立即放人,同时应将执行状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若是仍需进行调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和监控居住相关条件的话,经过审查程序,将会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所以说,当有关人员因涉嫌拉渣土而遭到刑事拘留后,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给人民检察院,等待审批结果。如人民检察院不予以批捕的话,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生效决定立即执行,具体释放时间要依赖于人民检察院的决策及公安机关的执行状况。若仍需进一步侦查的话,极有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性的取保候审或监控居住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拉渣土被刑事拘留多久
通常情况下,拘留期为14天;
然而,若需延长,最多可达37天。当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员需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而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若存在特殊情况,则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同样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30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如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人员,则须在其拘留期届满之后的翌日起算的第三天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请求审批。在特定状况下,批准审查期限可适度延长至30个自然日。而检察机关则需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机关未能予以批准,那么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然而,如果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因此,对于涉嫌拉运渣土而被拘留的人员,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待检察机关作出决定后,按照决定执行释放或者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