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小孩一岁多判给谁
关于夫妻离婚时年仅一岁多的婴幼儿应归属何人抚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都是交由母亲来照顾抚养;
其次,若因为某种特殊缘故或者情况,譬如说母亲的经济实力以及生活环境对孩子抚养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或者是母亲的行为举止存在严重问题,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是由于触犯法律法规而被判处监禁,导致其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等因素,那么孩子就有可能被判定交给父亲来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小孩一人一个还要付抚养费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倘若夫妻双方各携带一名子女,那么通常情况下均无需另行支付对方子女的抚养费用。
然而,如若其中一方的收入水平明显超过另一方的话,则仍需考虑支付额外的抚养费用。这是因为,虽然父母双方各自负担一个子女的抚养责任,但如果其中一方无法为其子女生存和接受基本的教育提供足够的经济保证,那么另一方就有义务承担起这份责任,以确保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当男女双方处在离婚阶段时,对于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婴儿,其监护权该如何分配?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而言,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母亲往往会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是,如果母亲面临着不稳定的经济状况、恶劣的生活环境或者不良的性格特质等等这些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的因素,甚至有时是因为触犯法律并且正在服刑而无法尽到妥善的抚养义务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有可能会被法庭判决交给父亲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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