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方不签字可以离婚吗
在离婚事宜中,如若涉及其中一方不愿意签署相关文件,那么便无法采用通过双方协定达成的离婚解决方案,然而,这并不妨碍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的目的。在此情况下,有意愿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资料以及详尽的起诉书及其副本,然后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倘若被告的常驻地址与其生活所在地并非同一地区,此时,应向常驻家庭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一方不想离怎么办
若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签署离婚协议,亦或是该协议签署后,有一方不愿遵守,那么便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主要流程便是提起诉讼离婚。在此过程中,应首先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所在法院提出申请,如若被告居留在其他地方超过一年以上,也可在该地区的法院进行诉讼请求。
此外,若被告行踪不定、正在服刑或被关押等原因无法出庭,且时间超过了一年,则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夫妻关系终结的过程中,如有一方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采取不合作态度,那么双方便无法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寻求诉讼路径来解决问题。对于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来说,他们需要准备好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以及起诉状副本,然后前往被告所在地区的法院提交离婚请求。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其实际住所地并不一致的话,那么他/她应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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