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时效有哪些
保险理赔的时效性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即索赔时效与理赔时效。所谓索赔时效,系指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后,被保险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赔偿申请,从而主张自身权益;
至于理赔时效,则是保险公司在接到赔偿申请后,有责任在特定的期限内完成理赔事宜。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索赔时效通常设定在两年之内,而理赔时效则依照保险合约中的相关约定来进行具体实施,但通常不应超过一个相对合理且可接受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
首先需要关注的关键点即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鉴于保险事故发生后需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电话沟通并进行报案,如果该时间段内延迟过长,那么将极有可能引发诸如额外的调查费用等问题,同时亦会导致调查难度大幅度提升,进而对被保人理赔时效性产生较大范围的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保险理赔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索赔时效和理赔时效。前者规定了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要进行赔偿申请;后者则要求保险公司须按照合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理赔事宜。根据我国现行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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