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方新购置之车辆遭遇追尾事故且该车已于投保范畴之内,然保险公司却以各种借口予以拒绝赔偿,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规定,您将享有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通常而言,保险公司对于符合保险合同条款所规定之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毫无合法依据地拒绝赔付,那么您完全有法律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有没有折旧费
在新车遭受他人追尾事故且对方负有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是不存在折旧费用的。
然而,作为新车车主,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因修复受损车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车辆所承载之物品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防止车辆进一步损害而付出的额外费用(如车辆施救费用)以及对于营运车辆而言,由于停运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如运营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倘若阁下所购买的新车在保险期间内不幸遭受追尾事故,然而保险公司却无理由地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您完全有权利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应当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而拒绝履行赔偿责任,那么您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