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理财不理赔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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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遭人寿保险公司拒绝,其有权申诉并提起诉讼。同时,可向当地保险监管机构投诉,请求调停与仲裁。若保险公司涉嫌违法或违反保单条款,被保险人可向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利用行政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人寿保险理财不理赔怎么办

一、人寿保险理财不理赔怎么办

假如被保险人递交的索赔申请遭到了人寿保险公司的否决,那么他/她有权发起申诉并且针对这一决定提起诉讼。

此外,被保险人亦可向当地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停与仲裁。除此之外,倘若保险公司涉及任何侵犯法律规定或者违背保单合约条款的不当行为,被保险人还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有望借助行政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自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通知被保险人。如果保险人拒绝保险金给付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人寿保险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人寿保险索赔过程中需特别关注以下几点事项:

1、在进行申请赔付之时,投保方务必携带齐全所有必需的相关单据文件。若涉及伤残事件的索赔,则需要提供保单、伤残鉴定报告以及权威部门出具之相关证明文件;倘若涉及生命丧失之情况的理赔申请,则须提供保单、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

2、关于索赔时效性问题: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被保险人即享有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权利,然而,此项权利亦受到一定时间限制。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假如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遭到寿险公司的否决,他们将有资格提出申诉并启动法律诉讼程序。此外,他们还可以向所在地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恳请介入调解以及提供仲裁服务。若是保险公司出现了涉嫌违反相关法规或者不遵守保单条款的行为,被保险人有权向政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以此借助于行政干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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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属不属法院冻结的财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的人寿保险的最终归属要看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具体情况。  
一、从投保人的角度分析  
(一)如果投保人是公司,则要看投保的时间,如果是公司已经明显地财政恶化,则有转移资产之嫌,保险合同很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则保险费在扣除手续费后返还。返还后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二)如果投保人是你本人或者其他人,因为与公司资产无关,所以可以不考虑这个问题,直接看后面的分析。但是如果对方拿出证据来证明是公司的钱,那么,处理结果同上。  
二、从受益人的角度分析  投了人寿保险后,保险金的归属
首先取决于保险合同中对于赔付条件的约定,
其次取决于对于受益人是怎么约定的。  
(一)赔付条件  如果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某个年龄,或者被保险人的伤残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那么领取保险金的人只能是你自己,这笔保险金就可以用来偿还你个人的债务(注意,不是公司的债务)。  如果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则  
(二)是否合法有效地指定了受益人  如果合法有效地指定了受益人,则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如果没有合法有效地指定受益人,则该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就又可以用来偿还你个人的债务(注意,不是公司的债务)了ttttt[导读]:意外没有预兆,但是一旦发生,给我们带来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就像我们因为什么原因破产了,将会一穷二白,但是,你知道吗,购买一份保险是可以为你减轻痛苦的,因为保险是不被冻结查封的私人财产。  你的人寿保险的最终归属要看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具体情况。  
一、从投保人的角度分析  
(一)如果投保人是公司,则要看投保的时间,如果是公司已经明显地财政恶化,则有转移资产之嫌,保险合同很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则保险费在扣除手续费后返还。返还后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二)如果投保人是你本人或者其他人,因为与公司资产无关,所以可以不考虑这个问题,直接看后面的分析。但是如果对方拿出证据来证明是公司的钱,那么,处理结果同上。  
二、从受益人的角度分析  投了人寿保险后,保险金的归属
首先取决于保险合同中对于赔付条件的约定,
其次取决于对于受益人是怎么约定的。  
(一)赔付条件  如果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某个年龄,或者被保险人的伤残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那么领取保险金的人只能是你自己,这笔保险金就可以用来偿还你个人的债务(注意,不是公司的债务)。  如果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则  
(二)是否合法有效地指定了受益人  如果合法有效地指定了受益人,则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如果没有合法有效地指定受益人,则该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就又可以用来偿还你个人的债务(注意,不是公司的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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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14年的人寿寿命多少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祸每年10万左右。死亡率在降低.2005年全国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例,死亡13185人 7.中国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约10万。 8.全国每年因装修污染引起的死亡人数已达1 1.1万人9。但是,整体上在降低.6万中小学生、3000大学生非正常死亡1 3.每年触电死亡约8000人11、伤亡数量明显上升。我国2006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155人死亡。主要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台风、洪涝。由于是自然灾害固然没有规律可循.每年约有13万人死于结核病6。但是,由于车辆的增多,事故数量、风雹等.每年因自杀死亡者高达28,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2325人死亡,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被洪水冲走、雷击:1,除了特大灾害,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20万:单项统计.中国目前每年工伤事故死亡约13万多人 10.中国每年约有二十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 3.每年医疗事故死亡20万人(估算)4、滑坡泥石流、山体坍塌、泥石流掩埋、建筑物倒塌。2008年,死亡人数高达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一十六人。2007年.我国每年过劳死人数达60万20.承每年因大气污染死亡3 8.7万 2.我国火灾年平均损失近200亿元,并有2300多民众伤亡1 2.全国每年 1.中国每年死于尘肺病约5000人(估算) 5.中国每年死刑执行近万宗1 4.各类刑事案件死亡年均近7万人1 5.广州每年产生约1200具无主尸体1 6.中国每年因使用不当导致农药中毒的死亡人数达上万人1 7.每年食物中毒死亡数万18.1986年因酒精中毒死亡9830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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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理赔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在索赔过程中,及时通知的原则的执行是十分重要的。及时通知可以使保险公司能立即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任何迟延都会使调查工作进度变慢,从而引至理赔时限的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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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的购买理由有哪些?
寿险的购买理由有 1、老年生活的可靠保障 2、病残时的有力保障 3、储蓄美德的养成 4、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 5、尽保护家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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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能作为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人寿保险能作为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问题解答如下, 人寿保险,是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健康等的保险。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就是根据合同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被保险人未指明受益人时,他的法定继承人应推定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应得的保险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税款和所负的债务。这是因为,在保险合同订明受益人时,保险金的所有权已经明确为受益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未指明受益人,法律推定其受益人为其法定继承人。在此情况下,保险金仍不属于遗产,而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的共有财产。法定继承人分配保险金,属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而不是当遗产来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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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能作为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人寿保险能作为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问题解答如下, 人寿保险,是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健康等的保险。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就是根据合同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被保险人未指明受益人时,他的法定继承人应推定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应得的保险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税款和所负的债务。这是因为,在保险合同订明受益人时,保险金的所有权已经明确为受益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未指明受益人,法律推定其受益人为其法定继承人。在此情况下,保险金仍不属于遗产,而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的共有财产。法定继承人分配保险金,属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而不是当遗产来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朋友最近发现自己的爷爷的寿险出现问题了,不知道怎么办。请问一下对于个人寿险财产分割是怎么样?
[律师回复] 你好。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据《保险法》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财产权益;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该保险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类而定:
(1)人寿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保险一种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为保险事件,另一种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例如养老保险合同。这类保险为主险时,其保单现金价值一般会在当年的保险单上直接载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书面申请后从保险公司获得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这类保险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假定夫妻双方关系正常未涉及到离婚,所获得的无论是保单现金价值还是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偿金,显然都会让整个家庭受益,个人寿险财产分割更何况现在此类的保单还可以作抵押申请保险公司的贷款,可见其财产价值的重要。我们认为,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分割时,可判决保险合同仍归一方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履行交纳保费义务还是变现保单现金价值,而判决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一半作为给对方的分割折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这类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伤害的费用大的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处保险;
(4)财产保险:以各类财产及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包括家庭财产普通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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