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犯罪未遂是指犯罪者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然而却因为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最终未能成功实现预期意图。在这种情况下,强奸未遂便属于犯罪未遂中的一类情形。尽管犯罪结果尚未完全达成,但是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犯罪行为的核心部分,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强奸未遂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强奸未遂能判强奸罪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当行为人已开始实施犯罪行为,然而却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到犯罪目的,这种情况便被定义为犯罪未遂。针对此类案件,法院有权比照既遂案件进行处断,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就意味着,尽管强奸犯罪未遂并未达成完整的犯罪事实,但仍可作为犯罪予以认定,只不过在量刑环节中需充分考量到行为未遂的相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我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十三条规定,强奸未遂乃是指施害者已经实施了强奸行为,但是因为外界各种客观原因而未能达成其预设的性侵犯意图。尽管并未成功达到其最终的犯罪目的,但是这种行为已然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的关键所在,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鉴于此种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强奸未遂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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