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服刑中的犯人在监狱生活中表现优异,他们将有机会获得减轻刑罚的奖励。刑事拘留这一阶段本身并未涉及到减刑事宜,然而,在接下来的有期徒刑期间,犯人们若能够严格遵守狱内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改造活动,确实有着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或立下了显著的功劳,那么他们便有资格向司法部门提出减刑申请。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例,其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立下了显著的功劳,就有可能获得减刑。
至于具体的减刑幅度,则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决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二、刑事拘留判刑一年能减刑吗
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在审判阶段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只要他们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示出明显的悔罪表现,或者获得了立功表彰,都有权申请减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罪犯将更容易得到减刑批准: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行为;
(2)揭发并证实监狱内外存在的重大犯罪活动;
(3)在科技创新或重大技术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为人,展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2、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罪犯获得了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十三年;
(3)对于被人民法院依照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二十五年;而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低于二十年。此外,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申请,应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然后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只有当罪犯确实具备悔过自新或立功表现时,才能裁定予以减刑。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减刑请求均不予受理。
《刑法》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在狱中的表现优秀突出的犯罪者,有资格申请减刑。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那些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受刑之人,如果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表示深切的懊悔及决心进行改造乃至最终自我反省;或者,通过在服刑期间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例如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等方式以立功赎罪的话,都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至于具体的减刑程度,将由审判机关依照相关法规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