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涉及赌博罪行的被告做出判决之后,通常无法再次申请取保候审。这主要是由于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仅适用于尚未遭受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其设立的初衷在于保障这些人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不至逃避责任。在被告已接受了相关审判流程并设定了明确的刑罚之后,为了保持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除非存在极其特殊的情形,否则一般不会重新启用取保候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赌博罪判刑了四年可以减刑吗
对于被判定四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其能否获得减刑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按现行法律规定,若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通常应在入狱服刑满一年半后,方可依据法定程序申请进行一次减刑,且前后两次减刑之间通常需保持至少两年的间隔时间。
其次,就赌博罪而言,被判刑四年有期徒刑者,其属于被判处剥夺自由五年以下的罪犯范畴,按照前述规范性文件所规定,这类罪犯可参照上述相关规定适度缩减起始与间隔时间。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在对赌博罪作出最终判决之后,通常是无法再次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主要是那些尚未被正式实施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其设立初衷在于避免这些人逃脱法律追究的后果。而当被告人已经完成接受审判并被依法判定刑期之后,为了维护司法体系的尊严与公信力,除非有特定情况发生,否则将不再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