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中的强拉硬拽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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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指非法占有并转移他人较大财物或多次实施。涉及暴力行为则构成抢劫罪,其处罚更重。第263条定义抢劫罪并规定刑罚。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取财将受严惩。司法实践中,暴力抢夺需判定是否构成抢劫罪,依法惩处。
抢夺罪中的强拉硬拽怎么处理

一、抢夺罪中的强拉硬拽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抢夺罪是指非法占有并转移他人财物,且所涉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反复实施此种犯罪行径者。若在犯罪过程中实施诸如强制拖曳乃至人身攻击等暴力行为,则有可能构成性质更为严重的抢劫罪。相较而言,抢劫罪的惩罚力度远超抢夺罪,因其直接侵犯了受害人人身权益。倘若犯罪分子携带有武器装备实施抢夺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以抢劫罪论处。

第二百六十三条详细阐述了抢劫罪的法律定义及相应的刑罚措施。若犯罪分子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取他人财产,将依据本条款予以严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采取强制拖曳等暴力方式抢夺财物的行为,需根据具体案情判定其是否构成抢劫罪。若确属抢劫罪,将依法依规按抢劫罪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反之,仅为单纯的抢夺行为而未实施暴力手段者,则应按照抢夺罪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中的胁从犯认定有几种

胁从犯的根本特性在于其参与共同犯罪的行为并非出于自身意愿,换言之,他们原本并未存在任何故意犯罪意图。他们之所以参与到犯罪行为中来,主要是受到他人精神上的强制作用,例如恐吓、揭露个人隐秘信息等压力之下,不得已而做出的选择。

然而,以下几种情境并不适宜将其归类为胁从犯:

首先,当行为人的身体遭受外部力量的完全控制,导致其丧失意志自由时,其所实施的行为无法反映出其真实的主观意志,因此不具备罪过,也无法构成犯罪,自然也就谈不上胁从犯的问题;

其次,对于那些最初是被迫加入犯罪活动,但随后却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来说,同样不适宜将其划分为胁从犯;

最后,那些因受欺骗而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也不应被视为胁从犯。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所谓抢夺罪,乃指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较大数额的财产或者多次进行此类行为者。然而,如果在实施过程中伴有暴力行为,便会上升为更为严重的抢劫罪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也会更加严厉。第二百六十三条详细地对抢劫罪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惩罚措施。对于那些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获取他人财产的犯罪分子,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抢夺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判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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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与强夺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抢劫与强夺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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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抢夺属于抢夺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多次抢夺属于抢夺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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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罪与抢夺罪怎么认定,抢夺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持刀抢劫如何认定,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是什么 一、持刀抢劫的认定 持刀抢劫不是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与普通抢劫量刑上没有区别,但是,入室持刀抢劫就不同了,是一个加重情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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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和寻衅滋事强拿硬区别是什么
抢劫和寻衅滋事的区别:1、从主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以暴力或暴力胁迫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出于寻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心理;2、从侵害的客体看,抢劫罪侵害的是公私财产权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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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1:抢夺致人重伤,如果抢夺的过程中为了夺取财务而过失的致人重伤的,根据2014年新司法解释规定应该认定为抢夺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这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为结果加重犯,只是这个加重犯是由司法解释规定出来的。
2: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至于抢夺罪与盗窃罪,传统理论认为:盗窃只能是秘密的,不能是公然的。而抢夺不能是秘密的,只能是公然的。按现在的新理论认为:盗窃和抢夺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然的,新理论认为二者区分的标准是看对被害人的人身有无危险性,一般而言,盗窃罪是以平和手段取得他人财物,所以对他人没有危险。而抢夺罪一般而言都对人有一定的危险性。
4:总结可以说,新理论更具合理性,也就是抢夺罪是对物暴力,对人有危险性。盗窃罪是对物以平和手段取得财物,对人物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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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失去自由身,抢夺失去自由身,抢夺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抢夺2000元失去自由身2009年4月7日,被告人河南省兰考县村民闫培与被告人本村村民王卫合谋实施抢夺行为。二被告人等候在兰考县爪营乡邮政储蓄所门口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看到被害人武小某从储蓄所出来坐上其亲戚的电动车离开,闫培立刻骑上自己的摩托车载着王卫追了上去,趁武小某不备之际,将其红色挎包(内有现金2000元)抢走。在逃走过程中,闫培又强行骑走符某停在路边的摩托车,被符某擒获。抢夺怎么处罚河南省兰考县人民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人王卫因犯抢劫罪,曾被山西省文水县人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6年9月18日因减刑9个月释放。认为,被告人王守卫、闫培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被告人王卫、闫培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实施抢夺,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卫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对于被告人闫培逃跑途中盗开机动车辆未遂的情节,可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卫、闫培当庭自愿认罪,且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均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2009年8月20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以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卫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闫培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抢劫和抢劫有什么区别,抢夺和抢夺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抢劫罪是使用暴力,或者是使用了胁迫的方式,比如说用语言威胁,“不交出钱我就伤害你”等,以这种形式来达到当场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抢夺罪是趁人不注意时实施抢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与抢夺的区别: 1、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2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但是,携带凶器抢夺,或者犯抢夺罪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都构成抢劫罪。 抢劫是使用暴力以及足以压制他人使他人不敢反抗的方式强取财物,而抢夺虽然也有一个抢字,但它不依靠暴力的强制,而是乘人不备夺取,依靠的是突然性,快速与敏捷,基本属于巧取的犯罪,而不像抢窃是豪夺的方式。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论,这个凶器一般指管制刀具,也包括其他足以致人重伤死亡的器具。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在犯罪中使用,客观上该凶器处在随时可用的状态,就足以转化为抢劫罪。至于是否向被害人显示,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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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200元算抢夺罪吗
涉案金额200元是否构成抢夺罪需综合判断。根据《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抢夺构成抢夺罪。但各地对“数额较大”标准不同,一般在500至2000元。若当地法律认为200元属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抢夺罪。最终需结合当地法律及案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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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聚众哄抢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聚众抢夺罪怎样区别
[律师回复]
一、抢夺罪如何处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抢夺的公私财物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来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与聚众哄抢罪有什么区别抢夺罪和聚众哄抢罪在某些方面有很大的相似性,如在行为方式与作案手段上有很多共同之处,如不认真加以了解会使我们产生很大的误解,但通过仔细的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两者在很多方面是有区别的,以下着重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两者只区别,已期使我们对二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1、从主体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与聚众哄抢罪的最主要的区别也是在于人数,聚众哄抢罪的人数众多,首要分子往往纠集多人对他人之财物进行哄抢,而抢夺罪的主体有时也可能会有多人,但在大多数情形之下往往是一人或者二人,人数不会太多。
2、从作案时间的长短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从开始到结束往往时间很短,在被害人还来不及反应的情况时就已经把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了;聚众哄抢罪的作案时间往往较长,在大多数情形下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事实的犯罪行为。
3、从犯罪行为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重在“趁人不备,公然夺取”,强调出其不意,另被害人想不到;而聚众哄抢罪重在“哄”与“众”,强调一拥而上进行哄占。
4、从定罪量刑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对参与犯罪的人,不管是一人还是多人都予以处罚;而聚众哄抢罪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进行处罚,这与抢夺罪是有所不同的。正确区分抢夺罪和聚众哄抢罪会使我们能对二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刑法条文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们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明确的定性以及对犯罪行为进行正确的处罚。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对以后我们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也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这能够使我们能够正确的理解两者的关系,以便能够很快的办理案件和进行案件的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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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抢夺小孩算抢夺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帮别人抢夺小孩算抢夺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单从数量上看,三年以下量刑,如果认罪好,判缓刑的机率还是比较大的。法律规定如下,可对照一下:
1、
第一个量刑幅度: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江苏省规定为(待定)千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第一,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第二、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2、
第二个量刑幅度: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江苏省规定(待定)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所谓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第一个量刑幅度第一中
第三项至
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3、
第三个量刑幅度: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江苏省规定(待定)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第一个量刑幅度第一中第三项至
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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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多少构成抢夺罪
贩卖毒品者虽可考虑取保候审,但概率较低。判决时,需依据毒品种类、销售量定刑。无论数量多少,贩卖毒品者均须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这是对法律的严肃维护,也是对社会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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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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