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的司法体系中,构成帮信罪并未被排除在缓刑适用范围之外。关于缓刑的适用,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首先,被判定有罪的被告人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其次,他们需要同时具备下述四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对较轻;
第二,被告人均有深刻的悔过之情;
第三,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龄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法律规定应给予特殊照顾,即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构成帮信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涉及到洗钱犯罪的刑事案件,其立案侦查的法定标准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首先是支付结算的金额必须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其次是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需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变相提供相关资助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同样适用上述条款,即对单位处以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同时还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及量刑。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变相提供资助的金额超过了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4.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司法制度框架下,洗钱罪名是可以依法适用缓刑的。要满足的具体条件有: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并且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以及不会对所在社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等多个方面。对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孕妇及年龄超过75周岁的老年公民等特殊群体,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应当依法宣告缓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