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是否成立非法拘禁罪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部分特定类型的犯罪案件并不仅限于由个人实施,亦可由相关的法人实体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法拘禁便是这众多类型中的一例。当某个合法组织或法人实体采取非法手段限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时候,如果直接参与并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同样属于犯罪嫌疑人的话,那么该组织或者法人将面临着被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是否成为盗窃罪被告
一、单位犯罪乃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为了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经过单位内部集体研究决策或是相关负责人批准而实施的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单位犯罪具有明确的法定性特征,即若刑法未明文规定某类罪行可由单位承担,即便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团体的行为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亦不得将此类行为认定为单位犯罪。
二、关于单位盗窃问题,需明确指出,单位实施盗窃行为并不等同于构成盗窃罪。当单位组织实施盗窃活动,且所获得的财产归属于单位所有时,若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情节严重恶劣,则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盗窃罪进行依法逮捕和起诉。
然而,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为谋求单位利益而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者,应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单位本身并非盗窃罪的主体,仅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架构下,如非法拘禁这类特定的罪行是可以由法人实体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如果合法设立的组织或者法人机构实施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那么直接参与其中并且负有领导和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也会被视为犯罪嫌疑人,从而使该组织或者法人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