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第12条规定是什么
关于刑法中关于拘役的第十二条则主要阐述了拘役期限的计算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拘役的期限自拘留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若犯罪嫌疑人在拘留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那么羁押期间应被纳入到拘役期限之内。此项规定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无限制的拘役,同时也明确了拘役期限的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第几次口供重要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需进行几次口供记录这一问题,其答案应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实际上,我国并未明确规定此方面的法定流程。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负责调查的侦查人员应先行询问对方是否曾触犯任何法律条款,给予其陈述有罪或无罪辩护的机会,接着再向其提问以获取关键信息和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本章论述的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十二条关于拘役刑罚的具体规定,其核心内容在于详细阐释拘役期限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拘役的期限自执行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嫌疑人在拘留前已被先行羁押,则该羁押期应被计入拘役期限内。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防止出现无限期拘役的情况,同时也明确了拘役期限的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