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关于责任认定书一方未予签署这一问题,其实并不牵涉到其效力。若当事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或所开具之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持有异议,允许他们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请注意,当事人如未能及时递交此种申请,则将视为无效申请,因此会有书面通知给予您明确回复。倘若对方坚决拒绝签收该等事故认定书,我们建议要么采取邮寄方式进行送达,或是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其已拒签的事实,这样,即便对方对事故认定书的结果持保留意见,也仍旧能够依法在法定时限之内提起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于不满的责任判定书,当事人可尝试申请复议来争取成功修改。在规定中,明确指出,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持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如果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以及责任划分不够公正公平等情况的话,他们应该发出指令让负责这个案件的原机构重新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并给出新的明确的认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对于责任确定证书中的某一方未能签署的情况,这并不影响该文件的法律效力。如果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结论或者相关证明存在疑虑,您可以在认定书或者证明送达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然而,如果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那么将被视为无效。针对对方可能拒绝签收的情况,我们建议您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或者在信封上注明对方已经拒签的事实,以保证他们能够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发起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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