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蹲牢吗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应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基于一般的情况判断,当事人被依法取保候审之后,就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不能擅自离开其所在市、县的居住区域,同时还不能够与特定人士发生联系等等。在整个取保候审期内,只要侦查、起诉以及审判三个环节都能照常进行,并且没有出现不应被判罚的问题点,那么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一般并不会直接导致当事人需要入狱服刑,也就是不会被判处刑罚。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发现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或者改变现有的强制措施。假如法院最后判定当事人有罪,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判决的结果去服刑。总的来说,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是决定当事人是否需要入狱服刑的唯一因素,而主要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而且案件尚未进入到追究刑事责任的阶段,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入狱服刑的;但如果违反了规定或者案件已经进入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阶段,那么当事人就有可能面临着入狱服刑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会不会留案底
在法律制度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等同于留下案底记录。具体而言,以下几点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首先,取保候审的实行对于被采取者而言并无显著影响;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时候,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此类人员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判定为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被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严重社会危害,那么他们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暂时性的保护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保障诉讼程序的顺畅实施和推进。在这段期间内,涉案者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例如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与某些特定人员产生联系等等。假如涉案者能够遵纪守法并且案件最终确认无罪的话,那么他们通常不会被收押监禁。然而,如果涉案者违反了上述规定或者案件的发展进程进入到了刑事责任追诉阶段,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被投入监狱的困境。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是刑法上的制裁手段,真正决定涉案者是否会服刑的因素依然要根据案件审理的最后结果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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