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犯罪中止”系指在全部犯罪行为完成之前,行为人自愿自动摒弃既定犯罪计划,亦或是在已进行部分犯罪行为过程中,有效干预、阻止犯罪结果的最终现实发生的特殊情况。如是针对“抢劫罪”的中止犯者,倘若其能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主动终止行为,或适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实际发生,且并未对他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实质性损害,则应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若已对他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实质性损害,则应适度减轻刑罚处罚。具体的裁决结果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予以综合考量,其中包括中止犯者的主观动机、实际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若中止犯者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的法定要件,且并未对他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任何损害,那么法院有可能依法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反之,若已对他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实质性损害,法院将依据损害程度以及中止犯者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减轻刑罚处罚的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抢劫罪中止怎么判定刑期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所明定,在我们国家实施抢劫罪行为过程中出现犯罪中止情况者,应依法对其施以抢劫罪的惩处,同时参照中止犯的相关法规条款进行审查裁断。若未对受害人或社会造成实际损害或者损失的,应依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告人免予刑事处分;倘若已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则应遵循相应法律规定适度减轻刑罚,具体的基准应参照抢劫罪的法律条款执行。这主要是由于犯罪中止的再犯可能性相较于其他多数犯罪类型较低,因此在量刑时会相对减轻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行为尚未全部完结之前,行为者主动停止其犯罪图谋或者成功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实际出现。以此为例,在抢劫案件中所涉及到的中止罪行,倘若并未对他人造成任何实际的伤害,则可以对此类罪犯免予刑事处分;反之,如果已经产生了伤害,那么便应该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减轻量刑惩处。然而,在做出具体的判决时,必须要全面权衡罪犯的主观动机、实施的行动以及所导致的客观后果等多项因素。总之,只要行为者完全满足上述关于中止犯罪的所有要件且并未给他人带来实际损害,就有望获得法定的免罚资格;而那些在犯罪过程中依然对他人造成了危害的,相应地应当按照实际状况进行减轻量刑的惩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