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遗产分配不公平,该怎么做
关于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分配不公的问题,这是普遍存在的。为了妥善处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进行解决: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父母进行详细的沟通,尽可能地去了解他们对财产的具体分配意向以及想法。如果父母有调整财产分配的意愿且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的话,那么这样做无疑是最为理想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经过长时间协商仍旧未能达到满意的结果,您此时也不妨适时考虑申请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原则上,在进行遗产分割时,若是夫妻共有的财产(除非存在特别约定),应先从共同财产中划分出属于另一半配偶的那部分份额;剩下的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所拥有的遗产进行分割。同时,如果原先的遗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部分,需要在开始分割前,先行认定并分离出他人应得的部分。
因此,如果父母中有任何一方已经不幸离世,那么剩下的一方根据上述罗列的法律条款,便能按照顺序着手进行财产的合理分配。
最后,倘若做了以上努力后,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改善,您还可以选择尝试寻求调停或者仲裁等其它合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父母遗产儿女如何分配
当双亲逝世且留有遗书时,遗产便应依据遗书执行;若未留下遗书,那么遗产就得遵循法定继承序列予以分配。先期部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位。
其次部分为:亲生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位。继承自始实施之后,首先应由第一顺位所应继承者皆继承之,尔后方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回避其继承责任。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替继承权。
至于同一顺位下的所有继承人,他们所能继承的财产份额,理应采取平等分配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父母的财产分配出现失衡现象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应对策略:首要步骤是尝试与双亲进行深入的交流,详细了解他们对于财产分配的具体想法和意愿,以期能够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这无疑是最理想的解决途径;若经过充分的沟通仍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方面的援助。根据中国现行的《民法典》相关条款来看,我们需要首先明确分配给合法配偶的那一部分权益,然后再对被继承人所有的剩余财产进行细分,同时还必须准确地识别并分离开来那些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且并非当事人应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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