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撤诉被告送的材料怎么办
在案件进入庭审环节之前,若原告决定撤销诉讼请求,那么被告将有幸收到来自法院所下发的撤诉裁定书,以兹证明。
然而,若是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原告方提出撤诉之请,而被告对此表示反对的话,则需注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原告的撤诉申请予以拒绝。当整个庭审过程全部结束后,原告再次提出撤诉请求时,法院会首先尊重被告的意愿,询问其是否同意原告撤诉。若被告坚决不肯让步,法院将务必依法作出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告撤诉理由怎么写
作为法定程序,撤诉并无任何限制条件。只需明确阐述撤诉的缘由即可。
然而,对于原告所提交的撤诉申请,为确保其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评估,进而以裁定形式决定是否批准原告的撤诉请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撤诉的原因可以包括因与被告达成和解而撤诉、或由于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收集证实等因素,且必须在撤诉申请中明确表示此次撤诉全属自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原告撤回其诉讼请求之后,被告务必密切关注并收到由法院所下达的有关撤诉裁定书。倘若撤诉行为是在案件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之前完成,那么作为被告方通常不需要采取任何特别的应对措施;然而,如果撤诉发生在法庭辩论环节之后且遭到被告方面的反对,这种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拒绝批准原告的撤诉申请。在整个庭审阶段全部结束之后,原告再提出撤诉要求的话,法院将会征询被告的意见和态度。若被告对此表示异议,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对此类争议做出最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