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家庭该如何解决财产问题
关于二婚夫妇对于财产问题的处理方法,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一方的所有个人财产,不论其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延续,均不得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按约定执行。由此可见,若是双方未曾对此做出特别约定,那么任何人的婚前财产都应当保持不变,无论他们共度了多久的时光,婚前财产始终无法自然地转为共同财产。在二婚财产分配上,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值得借鉴参考:
1、如若再婚双方早先已签署过婚前财产协议,那么应按照该协议中明确的规定来管理;
2、关于二婚夫妇在婚姻持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可由双方共同自行管理亦或是经协商后分别管理;
3、假如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当出现法律所规定的情形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进行财产分割,法院将会依据各方的实际状况进行相应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二婚家庭遗产继承问题
在再婚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无论该财产是再婚夫妇任何一方私人所有或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在这些人仍未离世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分配或继承。
首先,假如某位再婚配偶在生前曾留下过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则其财产将按照遗嘱中所载明的规定,依照相应的继承顺序给予分配。
然而,如果未有遗嘱出现,则需根据法定义务予以继承。在此过程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应依次排列为被继承人的现任丈夫或妻子、直系子女以及自己的亲生父母等。举例来说,假设某人A不幸逝世而未留有遗嘱,根据上述方式,A的遗孀B便属于在继承顺序中的首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处理再婚家庭的财产纷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基本准则和原则。具体而言,个人财产并不因建立新的婚姻家事关系而自然转变为夫妻共有的财产,除非当事人双方在缔结婚姻之前便已就此问题达成明确的书面协议或意向书等形式的约定。对于二婚家庭中的财产分配与管理事宜,建议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应当严格按照婚前财产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执行;其次,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共同管理或者各自独立管理所获得的财产;最后,若在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事实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