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账户没钱法院执行不了怎么办
若被执行方之公司账户内并无可供执行款项,此时法律规定法院有权自主实施各项针对被执行人其他合法财务的处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足以保护申请权益的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在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公开拍卖。此外,为确保所有潜在风险得以控制,法院同样享有对被执行公司进行全面搜寻并处理的权利。
然而,若前述这些举措仍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那么法院便获得了将被执行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限制其高额消费的权力。倘若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查明被执行公司缺乏履行偿付义务的能力,法院还可暂时中止该案件的审理,并在被执行公司重新具备履行能力之后予以恢复执行。
在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的公司帐户没有钱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公司进行搜查。如果在采取上述措施无效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将被执行公司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公司的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二、公司账户被冻结的时间可以查到吗
1.若您身为公司内部负责财务核算的会计师,那么可以借助于银行系统进行相关查询;2.若查询对象为企业内部的会计师,则需要具备相应的权限和保密措施;3.在企业内部无法获取所需信息的情况下,您可尝试登录网上银行并向企业账户中转账一分钱资金。如未能成功执行此操作,可能表示相关账户已经被冻结;4.需注意的是,在向银行提出查询申请之前,必须事先向银行提供足够准确的账号以供核实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公司账户的资金状况已无法应对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时,法院有权通过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多项司法措施来寻求对被执行人其它合法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同时也拥有搜寻被执行公司的权利。如果这些手段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法院仍有权力将该公司纳入信用不良记录或者实施消费行为限制。在确认公司确实无法承担债务之后,法院可以宣布中止执行,但在公司财务状况改善并具备履行能力时,应当恢复执行工作。作为被执行人,务必全力以赴地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法律程序得以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