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该怎么办
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女方处于对离婚具有诉求的状况时,既可以让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法院会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因素,做出判决是否准许离婚。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当事人彼此协商的婚内终止协议,以及他们在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机构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均不具备离婚的法律约束力。
因为解除婚姻关系实质上体现在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上,因此只有当事人本人才有权这样做。然而,如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存在对另一方实施虐待、遗弃,导致其生命权和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那么其他有监护权的人士便可以依照特定的程序请求改变监护关系。随后,更改后的监护人可以代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男方逾期离婚后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在父母离婚之后,具有犯罪前科的历史对孩子产生直接影响。情感上来说,亲子之间的血脉联系并非仅取决于法律生活中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共同的生活场所。即便父母选择离婚,父亲与子女或母亲与子女之间的亲疏关系也不会因婚姻关系的消失而终止。由此可见,当一方的行为产生严重后果时,依旧可能会牵扯到其未成年子女。对于普通的行政违法行为,对子女日后的发展影响并不显著;但若是涉及到刑事犯罪记录,则如若报考军校、警校等本应首先进行政审环节并且被认定为优秀人才的院校,将会面临阻碍重重,无法通过政审的困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出现男方明确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况,女方可以向当地的高级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司法程序中,法院会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视与评估,从而判断双方之间的感情纽带是否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即使在婚内曾经签订过协议或者由第三方调解组织促成的离婚协议,也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参与协商和签署的当事人本身才具备申请离婚的权利。然而,倘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遭受到了虐待或者遗弃等恶劣待遇,那么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便有资格代表他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法院也应当对此类案件予以受理。在此过程中,女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