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发现公司账目有问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7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公司财务争议时,股东应遵循章程规定处理。如无法协议解决,可通过表决裁定。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提出疑问要求财务主管解释,申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决议、议案、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股东需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并注明目的。如公司拒绝且股东认为无合法动机或损害公司权益,可请求法院介入强制查阅。
公司股东发现公司账目有问题怎么办

一、公司股东发现公司账目有问题怎么办

在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引发争议之时,股东应依照本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若争议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则可通过表决形式予以裁定。针对此情况,股东可采取如下一些举措:

首先,可以提出正式的疑问,期望财务主管能对此存在疑问之处给出合理的解释;

其次,有权利申请通过股东大会选聘第三方的会计师事物所,对公司的账务进行深入全面的审查审计;

再次,股东依法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议案、监事会报告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同样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在此种情形中,股东如需阅读公司的会计账簿,需向公司提交具体书面请求,并详细注明查看之目的。若公司具有充分的依据认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并无合法动机,或是可能对公司合法权益造成伤害,则公司有权拒绝其请求,并须于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后的十五日内给予答复,同时详尽地阐明理由。面临公司的拒绝提供查阅,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介入,强制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怎么做

关于公司股东间转让股权的一系列办理流程,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各位股东需在深思熟虑后,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若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则无需额外遵循其他规定;

其次,如涉及整套股权的全面转让,公司应当谨遵相关法律法规,解散转让方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接手方股东签发同等价值的新出资证明书;

之后,为了确保所有手续的顺利完成,应对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相应的修改与更新;尤为重要的是,务必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变更登记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当公司面临财务纠纷之际,各股东均应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法规条文来妥善处置。倘若无法依据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便可以举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裁断。在此过程中,股东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对公司财务状况提出质疑并要求财务主管做出详细解释;向第三方权威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核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各项决议、议案、报告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此外,股东还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请求,并明确说明其具体用途。若公司对此予以拒绝,而股东又认为此举并无正当理由或者可能损害到公司利益,则可依法请求法院介入,强制执行查阅权。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股东发现公司账目有问题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2****5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5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托管已实现了电子化记账方式。2、已经开立有上述债券账户的投资人在认购企业债券时不必再重新开立新账户,使用已有账户即可。3、在我公司开立一级债券账户的投资人可以通过我公司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大股东掌握大量股权,没有公开公司账目,大股东是否可以不公开账目,小股东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
一、股权回购请求权
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二、股东代表诉讼,
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因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提讼的要件是: 

一,
1、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提讼,;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只有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讼。

二,
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讼。只有在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小股东是法人,账目不清涉嫌贪污,大股东不参与经营
[律师回复] 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
一、股权回购请求权
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二、股东代表诉讼,
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因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提讼的要件是: 

一,
1、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提讼,;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只有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讼。

二,
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讼。只有在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经侦打电话呆着公司账是有问题吗
关于协助调查的职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均有明确规定。 然而,这些规定往往缺乏强制力,若您未能按要求前往协助调查,需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而定,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顺利进行。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们是个小公司,平时我我们几个都在忙里忙外的,我基本负责管钱这一块。 但是我们公司一直有个隐名股东的,最近他好像不太信任我们了,其实我们也逐渐不信任他了。 他昨天问我要查账,我想问隐名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账目吗? 毕竟钱的事是大事,我不想给他看,而且他查账,本身对我就不是很信任。
[律师回复]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从文义上看,对于隐名股东可否直接起诉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法律未予明确。
司法实务中,《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在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支持隐名股东要求显名的诉讼请求。但其对于隐名股东是否通过诉讼显名后才能提起知情权纠纷诉讼,同样没有明确。
这一立法现状导致了实务中各地法院实务规则的不一致。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2003年)第1条明确规定,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北京高院持上海高院同样的观点。而江苏高院的基本观点是,“股东资格确认与知情权问题应当在一案中解决,判决是否分项则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而定”(见《江苏省法院系统公司法疑难案例研讨会综述(江苏省高院民二庭)》。文首江苏某公司股东王某的股东资格确认与知情权问题就是在同一案中解决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收购债务问题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人是大股东,账目不清,涉嫌贪污,企业亏损状,大股东不参与经营
[律师回复] 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
一、股权回购请求权
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二、股东代表诉讼,
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因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提讼的要件是: 

一,
1、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提讼,;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只有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讼。

二,
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讼。只有在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谁有权利查公司账目
股东有权审计公司会计帐簿,但仅限于已处理的账目,不得查看原始凭证等。若公司怀疑股东动机不纯,可拒绝其请求。股东有知情权,需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若遭拒,可依法请求法院介入。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保全股东账户是否被冻结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经济纠纷不会冻结股东账户。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
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没有账目怎么注销
在我国,企业注销时必须妥善保管账簿。注销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深入审查企业的纳税和资产状况。若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账簿记录,包括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等,将无法进行注销。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法规,妥善管理账簿,以确保注销流程的顺利进行。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公司股东发现公司账目有问题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