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汽车撞了保险说有的地方不赔去哪起诉
如需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须为与该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2)需明确指明案件中的被告方;
(3)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具有具体性,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及其内在的法律理由;
(4)所涉及的争议事项应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权限范围之内,且该案应由受诉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汽车撞了电动车同等责任受伤应该如何索赔
倘若产生事故的一方为机动车辆,另一方则是非机动车辆或者行人的话,依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损失方面的50%将由对方负责赔付,剩下的50%须由自身负担;若涉及到保险事宜,则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应首先使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险来对对方进行赔偿,对于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双方各需承担50%的责任。
然而,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仅限于单一方。若该起事故是由于双方均存在违规行为所引发的,那么双方便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具体的赔偿方式上,首先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随后再根据各方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等价折算后,由其中一方支付剩余的损失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您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满足如下的条件:第一点,所涉及的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审理范畴之内;第二个方面,作为原告的当事人必须与该案有着最为直接的利益关联性;第三项要求,即您需明确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相关的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最后一条,您的行为必须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起诉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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