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哪些钱需要车主先垫付
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的侵权人需要承担预先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警察部门并不负责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也无法对侵权人强行要求垫付相关款项,他们唯一能做的便是促使事故当事人进行调解。
然而,从人情世故的角度来看,双方应该在特定的情形中互相给对方提供帮助以及看望治疗,例如把握分寸地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后将其转交给医院,并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付费收据以备将来报销之用。总的来说,从法律层面考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车主必须承担这方面的垫付责任;而在道德层面上,是否需要垫付则取决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你本人能够承受的财务负担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发生事故往前开了开算肇事逃逸吗
触击他人车辆后离去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这的确属于肇事逃逸的范畴。若受害者选择报警,通常情况下,逃逸方将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人士。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一时间内,自行逃离事故现场,使得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无法得到准确的判断,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于逃避和摆脱自己在责任上的承担。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呈现出不断攀升的态势,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中尚未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侵权责任人需要预先支付受害方的医疗费用。在此种情形之下,警方无法准确预估赔偿金额或者强行要求垫付相应款项,仅能提供调解服务。然而,基于人性和社会伦理角度考虑,当事人双方在特定情境下应当相互扶持,例如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交付至医院,同时妥善保存相关收据以便日后进行报销事宜。尽管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求车主必须承担垫付责任,但是在道义层面上,是否选择垫付则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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