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其二则为可能会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实施了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的情况。集资诈骗罪作为经济犯罪的一种,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较轻,或者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等,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倘若集资诈骗涉及的资金数额庞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且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可能会对社会带来危害,那么他们就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当符合减刑条件时,便可依据法律流程进行相应的减刑。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倘若公民存在阻止他人生效犯罪行为、具有重大发明创造贡献、或者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展现出卓越才干和表现者等情形,皆可依法申请并获得减刑审批。关于罪犯的减刑,则应由公安局向当地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减刑申请表。法院将启动合议庭对此展开审理,确认罪犯确实存在悔过自新或立下赫赫战功的实际情况后,会依法做出减刑的裁决。除非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否则不可擅自减刑。而针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囚期将由裁断批准日期开始计算;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行,如若服役完毕原判决期限的二分之一以上,受处罚较重的无期徒刑罪犯如能实实在在地遵守各监狱的相关规定,接受教化改造,且表现出诚恳的悔过意愿及不再重蹈旧辙的可能性,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假释的资格。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的特批许可,方可暂时豁免上述执行年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符合“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取保候审”以及“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这两个前提下,才适宜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当涉及到数额巨大的资金纠葛或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时,即使满足前述前提条件,仍不宜实施取保候审操作。究竟是否需要执行取保候审,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判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