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在特殊状况下拥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前拘留的权利。
至于具体而言,诈骗罪这一严重的刑事犯罪就属于该法规所涵盖的范畴之内。当涉案人员涉及到此种犯罪,并且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详列的任何一种情况时,例如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实际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发现,又或者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潜在风险,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对于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他们确实有可能会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诈骗罪会不会冻结家人银行账户法律有规定吗
若家庭成员的银行帐户涉及到刑事犯罪活动中的资金流转,则相关部门有权依法冻结其银行卡。而诈骗罪,乃以不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以及500000元以上者,应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系统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方寸不乱地对可能涉嫌欺诈犯罪的人员提前实施羁押措施,这种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首先是如果涉案人员正处在筹备或者进行欺诈行为的过程中;其次是如果这类人员在欺诈行为实施完毕后被发现有过失;最后一种是,如果这些人士具有在诉讼程序中销毁证据的潜在威胁,那么他们将毫不留情地受到公安机关的依法羁押。任何被怀疑犯有欺诈罪行的人,都可能会遭受短暂的拘留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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