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税申报选择申报方式如何选择
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实施方式,主要依据纳税人自主选择的途径而定。具体而言,扣缴义务人申报就是指纳税人通过其所属的用人单位来进行个人所得税扣除申报工作,每月由该单位针对每位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进行精确计算,随后统一向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至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需要在每个自然月内,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依法进行扣税处理;接着,次年由相应的纳税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宜;
最后,由税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执行退税操作。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二、个税申报中年金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年金乃是指在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之时,能够享受到之法定税惠制度。更为确切地说,当个人参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之计划时,他们可享有将所缴纳的年金费用从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抵扣的待遇,进而降低了自身所需承担的所得税负荷。
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则依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评定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每一名员工提供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在这些款项被记入个人账户之时,个人可暂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申报事宜,我们提供了两大种申报途径一是扣缴义务人申报二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此之中,扣缴义务人申报主要由纳税人所任职的机构或公司负责进行计算,而后依照法规规定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需要纳税人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附加扣除信息,并申请退税至于具体采用哪种申报方式,完全取决于纳税人自身的意愿与需求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