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后还要去坐牢吗
1、在大多数情况下,缓刑的执行都以执行完毕为前提,故而无需再进行服刑记录。
2、若被判定缓刑,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进入监狱服刑,但是在此期间若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将有可能面临收回缓刑的执行。通常来说,缓刑是具有考验期的,如果在此期间内能保持良好表现,且没有新的犯罪行为发生,那么在期限届满之后,便可视作刑罚执行完毕。
3、对于累犯而言,由于其屡次犯罪,且主观动机不良,再犯罪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其适用缓刑未必能够有效预防其进一步犯下新的罪行。
另外,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累犯,同样禁止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缓刑并非取保候审制度。实际上,缓刑乃实刑的一种法律概念,在判罚确认有罪并需追究刑事责任之后,便不再适用申请保释这一制度。
然而,符合特定条件者,可获得缓刑判决。在此过程中,所谓的“保释”仅仅是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中的一项法律措施,即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多数情况下,缓刑期限届满之后便无需继续执行任何附加刑罚了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当缓刑执行结束之时,就等同于刑罚已经得到了完全的执行然而,在此期间如果出现任何违法行为,那么缓刑有可能会被撤销对于累犯来说,由于其曾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再次犯罪的风险较高,因此通常是不适用于缓刑制度的此外,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累犯也是被明确禁止适用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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