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最快多久
在我国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法律程序其完成所需的时间也不尽相同。若适用以普通程序作为主要审判方式时,通常情况下的最短周期为六个月;而若选择使用更为简便快捷的简易程序,则最快能够在短短的三个月之内解决问题。立案日期起开始计算,人民法院对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处理的案件必须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作出裁定,如遇有特殊原因需延迟的话,需要得到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延长至总计十二个月;同样地,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话,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做出裁决。但是,如若协助调查取证或者评估等工作较为繁琐复杂,总体审理进程可能将会有所延误,最高延期时限甚至可长达一整年之久。
至于对一审法院裁定结果不满意而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的事项,通常情况下须在三个月以内审结(如遇到特殊情况或许可放宽至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诉讼离婚当庭知道结果吗
通常而言,开庭日当天不会立即宣布判决结果,尤其对于离婚案这类特殊性质的案件更是如此,其原因在于并非夫妇二人之间仅因感觉不适或出现短暂分歧便要离婚;
从严格的法律视角分析,若法官依据夫妇二人所提供的证词及陈述发现他们之间的婚姻情感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即便在庭审结束之后,也可能考虑再次进行双方协商以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样做不仅体谅了当事人紧绷的情绪,还避免了当场宣布判决给人带来的突如其来的冲击;
关于当庭宣判作为一项总的原则,并未强制要求所有离婚案件必须当场作出判决;而如果您有意不愿他人参与或旁观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那么此刻您尽可援引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条款,向法院主张对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所需耗费的最短期限会因为相应的法律程序差异而有所变化在常规案件中,最短需历时六个月才能完结而在简化处理的情形下,最快甚至可以在三个月内划上句号对于遇到特殊情形的案件,即使是在常规程序下也可能被延长至十二个月,而在简化程序中则有可能被延长至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决结果表示不满并提出上诉,那么通常情况下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能会被放宽到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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