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事再审会开庭吗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再审申诉请求后,通常情况下需要进行开庭审理,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法院亦可通过书面形式予以审理。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组建合议庭对该案件开展调查和审理工作,并且从其正式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完成对该申请的全面审查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二、民事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重要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推翻已经作出的原先判决和裁定;
(二)现有的证据材料显示,原判决或裁定所确认的基本事实无法得到充分的证据支持,存在待证实的疑点;
(三)原裁判文书中所认定的涉及案件关键性事实的主要证据系篡改、伪造,其真实性难以获得确信;
(四)在原判决或裁定撰写过程中,涉及事实部分的主要证据未能经过相关方进行公开的质证环节。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法则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受理之后的再审申诉案件,一般应当以公开开庭审理作为主要方式进行案件的处置和裁决然而,鉴于某些特殊情形,书面审理同样具有可行性法院方面将会组建由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及辅助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对各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展开详尽的调查以及深入的研究分析,并且,自收到再审申请书的次日起计算,三个自然月之内必须完成全面范围内的审查工作,并且应当依法作出最终的判决或裁定这样一种严谨而高效的审理程序,有力地保障了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实现,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