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买强卖法律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严格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法规条例,强行买卖行为构成了严重违法行为。作为消费者,我们应享有公正公平的交易权利。也就是在我们选择商品或接受相关服务的时候,应当享受到相应的质量保证、定价合理以及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要求,并有权对经营商采取的强制性交易行为表示坚决反对和抵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强买强卖三人以上会受到什么处罚
首先,若该行为导致致使受害者受到轻微伤害或产生了其他严重的后果;
其次,如果该行为直接造成了至少两千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再次,若是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累积次数超过三次,或者涉及到三个以上人员进行的强迫交易;
此外,如果强迫交易的金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者违法所得的金额达到两千元人民币及以上;
再者,假如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的金额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者违法所得的金额达到了一千元人民币及以上;
最后,若出现其他任何情节严重的情况,均可视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强制性买卖活动被视为重大非法行为消费者应当享有公正且公平的商业交易权利,这其中包含了对产品品质保障、价格合理性以及计量精确度等方面的要求我们向来强烈反对并且会坚决抵制经营者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强制性交易行为,同时努力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