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一住房抵押贷款逾期了怎么办
首先,可向所属银行提出延迟还款申请。
如若短期内暂无还款能力,完全有可能向银行申请延迟月度还款事宜,也无需过度担忧银行方面的严格审批问题。您可以尝试与相关银行机构进行协商,并通过制定详细的补充协议以调整未来每个月的还款金额或延长贷款期限。
其次,寻求亲戚朋友的援助资金也是一种可行方案。倘若您的确存在资金短缺的阶段性问题,不妨积极向亲近的亲友寻求帮助,承诺在未来某一时间点将所借款项如数归还给他们即可。
最后,若仍然无力偿还债务,唯有由对应抵质押物面临拍卖的结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唯一住房查封还让住多久
当人民法院执行涉及到唯一住房的拍卖事宜时,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为被执行人家属预留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度的最基本租金保证额度。实际上,被执行人所拥有的这唯一住宅除了具备个人财物属性以外,同时也是他们以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所需必要财产之一。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处理该住宅时,必须充分考虑并严格保留被执行人所必须居留使用的房产份额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妥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
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在面临债务偿还困境时,您有权利向银行提出延期付款请求,通过与银行进行深入沟通和洽谈,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充协议,从而对原有的还款计划作出相应调整此外,您也可以充分利用亲情、友情等社会资源,尝试向亲朋好友请求经济援助,同时信守承诺,按照约定日期如数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如果以上措施均未能有效缓解您的财务压力,那么您所拥有的抵押物将有可能被强制执行拍卖程序因此,建议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权衡各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便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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