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的房屋赠与给别人合法吗
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关于财产赠与的相关条款。
其中,父母有权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给非亲生的子女。前提条件为赠与合同必须完全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之上,同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的基本原则。因此,父母的房产完全有可能被赠与给非亲生的子女。房产赠与公证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指的是公民将属于自己所有的房产赠送给他人的活动。这种赠与活动通常是出于亲情、友情或道义上的因素,而并非出于市场化的商品交易需求。在此过程中,房产赠与人需要具备充分的真实意愿表达,并且需要能够证明他们对于所赠与的房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父母的房子给子女要过户费吗
就父母房产进一步转移至其未成年子女之名下的情况而言,必须由此类特定的税费负担。假如选择透过遗产继受的途径办理过户手续,则将支付一笔特别的税费,其中包括一定比例的印花税以及公证费用等,还须额外承担有关房产工本费用。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涉及其他类型的税费。反之,倘若选择通过赠予手段进行房产过户,除须缴纳契税(按赠与财产价值的3%计收)外,还会涉及到0.05%的印花税;而若选择房屋买卖的形式进行房产转移,便需要支付3%的契税,同时还应为差额部分的房价缴纳
5.6%(如房产未满两年)的增值税,以及为购房款总额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无偿地将自有房产转交给非亲生的未成年子女,这些条件包括必须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据此可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父母完全有可能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送给非亲生的子女。房产赠与公证作为一种公民将自有房产赠予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动机往往源于亲情、友情或者道义等情感因素,而并非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在此过程中,赠与人需要明确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于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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