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几千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若金额达到了一定标准,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惩罚,同时亦需缴纳罚金。在这之中,我们可知,诈骗数千元即意味着已经构成了“数额较大”的情节,因此,犯罪者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对于诈骗数千元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只要其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总的来说,诈骗数千元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几千块取保候审
若犯罪嫌疑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标准与要求,那么他便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予以批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员;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
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人员;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金额达到数千元时便已经构成了"数额较大",涉案人员将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同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述,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并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那么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对于诈骗金额达数千元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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