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让调取庭审录像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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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民法院有权强制不配合调查的当事人履行协助义务,违者可面临罚款。法律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获取证据的权限。拒绝法院调查被视作妨碍司法,会遭受罚款、拘留等严惩。
法官不让调取庭审录像怎么处理

一、法官不让调取庭审录像怎么处理

倘若当事人拒绝对法院所进行的调查取证予以配合的话,人民法院是有权力要求其履行协助义务,同时还可能会依法对其处以相应罚款的处罚。法律对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部门获取相关证据的权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在面对法院的调查询问时,若当事人以拒绝合作的方式来对抗,那么这将被视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来阻挠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对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者采取罚款、拘留等严厉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二、法官不给保全需要下裁定吗

若当事人对此保全方案表示反对,则须依程序撰写裁决文书进行阐释和判定。如若涉及的相关方因时势紧迫且不尽快实施保全措施将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之损失或影响的情况下,可在启动诉讼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拒不配合调查的当事人施以强制措施,强迫其严格依照规定履行协助调查之职责;对于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将可能面临严厉的罚款处罚。此外,法律亦明确定义和规范了司法机关在取证过程中的权限范围,任何拒绝接受法院调查的行为均应视为对司法程序的阻挠,并将受到包括罚款、拘留在内的更为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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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在审理时也是需要全程录音录像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有权看庭审录像,也可进行复制,然而,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多数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多数案件不会进行公开审理,当事人无法通过庭审直播网进行观看庭审直播,因此,当事人申请查阅、复制庭审录像,需要向人民提出相应的申请,具体由进行审批,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准许。当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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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给调取庭审笔录的能投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庭审程序:
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
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

一,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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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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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四、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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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详细程序:
(一)开庭
1、宣布开庭。
1.1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被告(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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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陈述。一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二由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或上诉)作答辩;三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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