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异议提出最晚的时间是多久
对于管辖权异议的提交,务必遵守答辩期限的限定。通常情况下,受理方要在收到起诉状的次日算起的第15日起,接受和处理相应的异议事项。
依据现有法律条例的规定,申请人申请管辖权异议需满足如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是本案原告或被告;
其次,应于法定期限(包含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内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及文件。若超出上述时限提交,人民法院则无法进行信息收集和审核。如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充分必要条件,且法院已依法进行审核认定,那么,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便得以解决。一旦经审核,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得到认可,受诉法院将会出具书面裁决,将相关案件移送至具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如果异议尚未被接受或处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便受到限制。反之,如管辖权异议以失败告终,受诉法院将进行书面裁定并明确回复。这份裁决书将会分发给双方当事人。如当事人对此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等待二审法院确定了案件的具体管辖权之后,就应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参与到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管辖异议提出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受案件立案后,若当事人对于本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产生异议,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在提交书面答辩状的法定期间内提出该项异议。
同时,人民法院应对收到的所有关于管辖权异议的申请进行严谨细致的审理与评估。
当异议得以成立时,则应依法作出裁决,决定将此案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反之,如果异议未能成立,则裁定予以驳回。
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案件之后,且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法定期间内提出,否则所提异议将被视为无效。
一旦超过了法定的期限,人民法院将不再接受任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申请。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随后又希望撤销该项申请,那么法院应当给予其相应的许可。
最后,如果当事人在未曾提出过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积极应诉并提交了书面答辩,这就意味着他们默认了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案拥有管辖权,除非存在违反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特殊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管辖异议提出最晚的时间是多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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