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自行解除吗
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取保候审并非会自动失效或终止。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被指控或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的刑事诉讼保障措施。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类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尽管法律对取保候审的期限有所限制,但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时,并不会立即自动解除,而需由司法机关出具相应的解除通知书。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到这份通知书后,便意味着他们所面临的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已经得到了正式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能自己请律师吗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控告者具备自我聘请律师的合法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控告人拥有自行委托一至两名辩护律师的权限。因此,被控告者在行使辩护权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性和选择权,他们有权利直接或通过亲友去寻找并聘请优秀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与辩护服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能自行解除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