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的十种形式有哪些
在职务侵占罪的众多行为方式中,其中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十种类型: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采用侵吞、盗窃、诈骗等各种手法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运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转移至其他人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虚假上报、冒领、篡改、伪造等多种方式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个人所有;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各种手法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运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转移至其他人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虚假上报、冒领、篡改、伪造等多种方式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个人所有;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各种手法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归监委吗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均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和裁定,同样适用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类案件。
具体来讲,这类案件的审理管辖权通常由被告人所在地区的法院行使。
然而,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将其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个方面。
换言之,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可能会由不同的司法机构承担相应的管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侵占罪的十种形式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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