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
在涉及斗殴事件的诉讼程序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往往是依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例如犯罪嫌疑人的真心反省和懊悔之情,其所引发的社会潜在风险,以及案件本身的性质与严重程度等等。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被告人提交的“谅解书”仅可作为其积极赔偿损失并赢得了受害人谅解的有力证明文件,有助于(而非决定性)申请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最终,法院或公安机构将根据案情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批准该项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打架取保候审能私了吗
在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并无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终止案件的效果。
取保候审仅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众多强制手段之一,其施行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
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款规定,被认可实施取保候审的人员需承担随传随到的义务且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活动的规定。
取保候审即是一种刑事司法体制内的强制措施,是相关权力机构针对犯罪嫌疑者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实施羁押的处置方式。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罪犯,若经查证存在严重疾病、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时,方可依法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打架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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