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强制措施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未试图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的情况下,能够暂时恢复人身自由。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
缓刑则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形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还需满足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后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多项条件。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与缓刑虽然都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但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和程序。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而缓刑则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应当判处缓刑,而应视最终的判决结果而定。若在审判过程中,法院认定被告人符合缓刑的各项条件,那么便有可能在判决书中宣布对其适用缓刑。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与缓刑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程序,取保候审的适用与否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应当判处缓刑。是否判处缓刑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到判刑什么时候算
1.针对您提到的问题,即在获取保释之后仍被判定有罪的情况下,未被实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时期能否用来抵扣刑期,答案是否定的。
2.关于有期徒刑的期限,除了死缓减刑以及数罪并罚等特殊情形外,通常为六个月至十五年之间。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从判决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进行计算;而在此之前,如果已经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时间都可以折算成一天的刑期。
3.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先行羁押,是可以用来抵扣相应刑期的。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羁押”仅限于关押在拘留场所这一种情况,并不包含取保候审在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时间是无法折抵刑期的,也不会被计入到刑期之中。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到判缓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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