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都有什么限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设定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以下严格的约束限制条件:
首先,未经执法机构审查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区域;
其次,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
再次,在接到传唤时,必须立即出庭接受询问;
最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也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除此之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例如,禁止进入特定场所,禁止与特定人员会面或通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并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等交由执行机构保管。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将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予以逮捕。如需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逮捕,可先对其实施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都有哪些部门签字
关于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通常是归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三大权力机构之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就意味着有必要得到以下三个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并签署:
首先,若案件正处在侦查环节,并且公安机关认定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条件,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对涉案人员采取这样的措施;
其次,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的阶段时,人民检察院拥有着决策权,可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当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后,人民法院同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都有什么限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