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营运车辆没有营运证怎么办
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任务时,若查获了未持有车辆营运证件而又无法立即出示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机动车,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范进行处理,将该辆机动车暂时予以扣押;
同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所规定的处罚尺度,采取责令整改、书面警告或处以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等措施。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驾驶营运车辆如何构成交通肇事罪
驾驶运营车辆而导致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驾驶员在执行交通运输任务的过程中,未能遵守道路交通管理各项法律规定,从而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等极其严重的伤害,亦或是对社会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当此类事故发生时,若驾驶员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属于主要责任或全责,且其行为伴有明显的过失嫌疑,那么其将极有可能遭至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指控。除此之外,倘若驾驶员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性质极为恶劣的情节表现,这无疑将会进一步加重其所应承受的刑事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驾驶营运车辆没有营运证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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