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诉讼请求期间的相关规定,其中涵盖了“在案件受理完成之后,直至法庭辩论全部宣告结束之前”、“一审举证期限之内”以及“在举证期限结束的前夕”等三个时间段。由于广泛认知中举证期限应当是在法庭辩论告一段落之时,因此,当事人有必要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提出诉讼请求变更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二、变更诉讼请求重新开庭
变更诉讼申请书属于对原诉讼请求的修改和调整,此类情况需要重新启动审判程序,并且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应给予被告方十五个自然日的答辩期限。在法庭上,原告有权直接更改其诉讼请求,而如果被告对此表示反对并认为有必要提起反诉的话,那么其也有权进行反诉操作。
然而请注意,无论是原告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亦或是被告提起反诉,都必须在举证期限截止前完成相应的申请工作。在法庭调查结束之后,任何一方如有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需求,均可向法庭提出申请。但是请记住,由于减少请求金额所涉及的案件受理费用将由提出该变更诉讼请求的一方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变更诉讼请求举证期限是多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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