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质,即是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以不正当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由此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金融秩序。对于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至关重要之处在于首先必须坚守其行为主体的非特定性以及对金融秩序造成具体干扰程度的统一原则。凡在触犯此项罪名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并且仍需承担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吸收公众存款罪追诉期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相关的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许可擅自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或以某种方式名义向他人吸纳资金,扰乱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的违法行为。此类犯罪的法律所能给予的最高惩罚力度为:
如若非法获取的资金数量庞大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恶劣情况,将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承担上缴罚金的义务,额度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灵活选择。而对于刑法适用的时效性问题,如果同类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经过十年的时间,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行便将不再被提起诉讼。这意味着,若在此之前已对犯罪者进行了追诉,应该撤销案件、不予起诉甚至宣判无罪,但前提是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已经到期。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