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保险公司拒赔吗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车辆保险而言,在以下情况出现时,保险公司享有拒绝赔偿的权利:
(1)行驶过程中误入坑洼地带导致汽车受损;
(2)车身上无缘无故被划伤;
(3)炎热天气下,轮胎突然爆破造成的损失;
(4)事故发生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依照申请理赔的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并在48小时之内同时向保险公司报告相关情况。虽然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但若保险公司未能到达现场进行查勘定损,那么相应的赔付款项将无法准确计算,因此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商业保险公司伤残鉴定
在保险公司关于伤残鉴定的标准中,
(1)重伤主要是指对被鉴定人可能产生致残、毁损面容、失去某些器官功能或者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损伤,此类损伤再细分为重伤一级及二级两个等级;
(2)轻伤主要指的是对被鉴定人容貌、器官或者身体健康产生中等程度伤害的损伤,同样区分为轻伤一级以及二级两种情况;
(3)轻微伤则是各类轻伤之外,对人体组织器官产生轻微破坏的损伤。而在伤亡赔偿标准方面,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医疗费用。治疗所需的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原则上应该根据所在地境内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相关单据或者病历记录、处方等进行确认。若遇特殊情况,比如需要进一步鉴定等,也可委托法医学实验室进行;
2.误工费用。被鉴定人实际误工时间的确认,应依其损伤程度、康复状况并参酌相关的医疗专家意见或由法医机构鉴定来决定;
3.伙食补贴。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的计算方式,则通常依照国家相关部门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并以住院天数为依据;
4.护理费用。对于受害者受害后自身的生活自理能力的判断,应该依据负责鉴定的法医的结论或是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材料;
5.交通费。当被鉴定人必须要去老家医院治疗或者需要转移到其它医院进行治疗的话,他本人及其必要的护理员所需要通过交通工具完成的行动所产生的费用,即交通费,都应当得到赔偿;
6.住宿费。若被鉴定人受重伤后需要在外地医院接受治疗,但由于医院没有床位等客观因素以致被鉴定人无法离开医院或者回家治疗,或是回家治疗所需支付的交通费用超过了住宿费用,那么他本人及其必要的护理员的住宿费用便应得到赔偿;
7.营养费。若经过法医鉴定或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表明,被鉴定人受到严重创伤,确实需要增加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手段,那么这些费用就有可能酌情获得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业保险公司拒赔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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