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严谨的态度立足于事实真相之上,以现行法律法规作为行为准则,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规范原则,努力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作为辩护方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我们的职责在于通过对事实真相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向法庭提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减轻其刑事责任的相关证据和建议,进而有效维护他们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权利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无罪辩护失败会不会影响量刑
在刑事诉讼中,无罪辩护的失效并非必定导致量刑的变化。
所谓无罪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坚持否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即为拒绝承认;而已经承认过的,则被视作翻供。
在此情况下,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选择自首或坦白以示悔意,该情形均无法成立,亦无法依据犯罪嫌疑人良好的认罪态度酌情减轻刑罚。
假如无罪辩护未能成功,那么法院应当依据真实的犯罪事实,依法判决相应的刑期,通常情况下便是根据具体的罪名判断应当判处的具体年限。
然而,若在辩护过程中出现诸如翻供等恶劣情况,公诉方可能会向法院请求延长刑期。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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