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主卡涉案副卡可以打款吗
若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主要账户,而该账户下的附属账户是否能够进行款项转账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如果附属账户被视为与主要账户相关联的子账户,并且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被判定为主账户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协助,那么该附属账户很可能会面临资金冻结或者使用受限的风险。
然而,如果附属账户与主要账户的犯罪行为并无直接关联,同时具备合法的使用依据,那么在法律许可的范畴之内,该附属账户仍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款项转账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主观明知的推定怎么推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的核心要素在于是否能充分证明被告人明确知晓并有意为之。
然而,由于现实环境的复杂性,可能无法找到直接的客观证据来明确证明被告人的主观感知。
因此,需要根据诸多客观事实及其情节,推断出被告人在案发时的主观认知程度。
以下列举了几种可能被认为足以推断被告人“明确知道”自己在从事帮信罪活动的情况:
高压状态:
当被告人涉及到跨地域乃至多人联合起来大量办理、购买及销售手机卡以及信用卡等所谓的“两卡”业务时,很有可能暗示着被告人清楚地明白他的行为可能会被用于犯罪意图。
通知与持续行为模式:
假如被告人在出租、售出“两卡”之后,收到了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服务提供商等相关单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发出的警示信息,提醒被告人他所租赁、出售的“两卡”有可能涉及欺诈、洗钱等非法活动,但是被告人却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矫正,反而仍然继续实施出租、出售行为,此种情况有可能被视为被告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
解冻和拨号令行为:
若被告人出租、出售的“两卡”因为涉嫌欺诈、洗钱等非法活动而受到冻结处理,然后被告人协助解除冻结限制,或者注销旧卡、重新办理新卡以供再次出租、出售,这同样也可能被视为被告人显露出其明知故犯的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帮信罪主卡涉案副卡可以打款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